一、申诉求决类
(一)土地征收补偿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异议,如:对被征土地地类、人均耕地面积、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认定有异议;对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有异议等。
对土地征收有异议,如:对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有异议;对征地过程中公告、登记程序有异议等
对土地征收决定有异议,如:对批准土地征收部门的审批权限有异议;对批准征收土地文件的真实性有异议;对批准文件涉及征地面积和范围有异议等;
2、法定途径:行政协调、裁决
(二)权属争议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国有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
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
国有土地所有权争议;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争议;
宅基地使用权争议;
矿区范围争议;
2、法定途径: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三)不动产登记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认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登记错误、不当履职、泄漏登记资料信息等行为,损害申请人利益。
对本人或他人不动产权登记内容有异议,如认为登记的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登记事项有错误。
2、法定途径: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为矿业权人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以及由于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给申请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
2、法定途径:民事诉讼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