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bet36365备用网址 > 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交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来源:未知 | 发布时间 2017-04-15 20:58
交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推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文件精神,优化我县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举全县之力实施扶贫攻坚,确保如期实现全县整体脱贫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和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我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年度整合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县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审核,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
  (二)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做到“应整尽整”,并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瞄准贫困,精准施策。针对扶贫对象特点和需求,结合贫困群体需求,精准安排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公共服务、贫困户脱贫致富等项目,做到“精准滴灌”,促进贫困村可持续发展,引导和激发群众由依靠帮扶向自我发展转型。
  (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贫困村出列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六)注重程序,规范运行。在资金统筹使用的大框架下,坚持过程控制,对项目申报、项目审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结算报账、绩效评价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确保资金统筹使用的健康运行。

  三、统筹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除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以及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国家规定补助农民的资金外,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跨年度资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等。
  (一)按中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各类资金。
  (二)按省(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9大类83项资金。包括扶贫专项资金(共3项)、农林水资金(共56项)、节能环保资金(共6项)、教育资金(共7项)、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资金(共5项)、住房保障资金(共2项)、国土资金(共2项)、交通运输资金(共1项)、金融扶贫资金(共1项)。
  (三)市、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特殊用途的除外)。
  (四)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他各类资金。

  四、统筹资金投向
  整合的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规划的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精准脱贫产业发展。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拟安排建设项目有:
  (一)五个一批脱贫项目:易地移民搬迁项目、生态补偿脱贫项目、发展教育脱贫项目、发展生产脱贫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水利工程、危房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三)金融扶贫项目:贷款贴息项目。
  (四)公益事业项目:教育类、卫生类、旅游类、民政类。

  五、统筹整合方式方法
  (一)建立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库。坚持“分村规划、村级申报、乡镇初审、脱贫办审批”的项目申报和审批机制。县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统一口径和编报格式集中收集汇总,建立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项目建成退出机制,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给予统筹资金支持。
  (二)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每年年底,由各乡镇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选定下年实施的项目,报县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审议项目的科学性和预期效益,审定纳入下年实施的项目,编制下年全县扶贫项目实施计划。
  (三)制定资金统筹方案。县财政局根据县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年度项目计划,按照资金性质,将项目和资金对接,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四)推进扶贫项目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推进扶贫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项目预算、项目招标与采购、项目监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等事项。
  (五)建立健全联审会商管理机制。对涉及脱贫攻坚的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均由各相关部门会商、县脱贫攻坚领导组把关确定后实施。这样确保了项目资金集中用于贫困村、贫困户。
  (六)做好资金拨付与报账。项目实施单位按扶贫项目和资金来源,对口申请使用统筹资金,并按资金管理程序和责任单位,分头报账。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与资金相对应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资金使用台账。
  (七)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各乡镇、各单位严格按照确定的项目实施,项目的变更和调整须报请县脱贫办批准。对于年度无法实施的项目,将资金统一调整到县内急需的项目或结转下年统筹使用。
  (八)实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竣工,由乡镇会同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报县财政局和县脱贫办。

  六、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一)严格把关,确保资金投向。扶贫资金必须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目标,真正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检查,按相关规定达到项目计划进度目标方可进入资金拨付程序。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和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到人到户资金在公开公示的基础上,直拨到人到户,县财政部门和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报账制工作的监管,对不按要求把关审核的,不予报账和拨付资金。
  (二)注重效益,改进审计监管方式。县审计、监察和财政部门在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检查时,将统筹后的资金作为一个整体,以效益为目标进行资金审计,不再以单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使用要求来衡量其管理使用情况。同时,严禁借统筹名义随意调整项目和改变资金用途。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脱贫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统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行“四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二是资金统筹按来文指标统一管理,整合使用时统筹安排,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后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使用部门验收管理,由原部门实施的按原渠道管理。
  (三)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由县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规划、收集、审核、汇总、批复,并建立项目库,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本单位的项目争取和资金筹集,并组织项目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并把握好资金投入精准脱贫的方向。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定期开展统筹资金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县脱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交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拟安排建设项目表
链接导航>>

政府组成部门

各省市政府

省内各市

吕梁各县

主办:交城县人民政府 bet36365备用网址络中心(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411220003
地址:交城县沙河街18号 晋ICP备15006731号

  
分享